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受理须知

档案馆 2019-04-19

一、学历认证受理范围:

2018年7月1日起,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包括:

1.2002年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2.为2002年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开具的学历证明书;

*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仅可申请并出具一次书面认证报告,不再重复受理。认证报告丢失或需获取多份报告的,可通过认证报告查询页面下载打印电子版报告。

二、学历认证申请材料

1.网上申请

自2018年4月23日起,学历认证开通网上申请业务,申请人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在线申请学历认证,提交材料。

2.现场申请

正常工作日的9:00—12:00、13:00—17:00均可受理学历认证申请(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不办公)。

联系地址: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基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相继路交叉口东南角)南楼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371-65796015、65795070。

咨询邮箱:hnxlrz@163.com。

3.认证所需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如现场申请,请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如毕业证书与身份证姓名不符,请您提供下列情况说明:

*户籍信息变更导致的姓名不符,需提供有曾用名注明的本人户口页原件、复印件。

*其他原因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并附详细的个人情况说明。

(3)如毕业证书与身份证出生日期不符,请您提供下列情况说明:

*户籍信息变更导致的出生日期不符,请提供户籍信息变更记录。

*其他原因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并附详细的个人情况说明。

(4)自考学历证书

卫星电视师范类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需同时提供个人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毕业生登记表。

* “湖北自考学历证书”申请认证,请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其他机构暂不受理。

(6)军队院校学历证书

认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除按上述(1)(2)(3)条提供材料外,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证书持有人未转业: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书持有人已转业:提供转业证或复员证(如没有转业证或复员证,需提供转业审批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②2000年及以前毕业:学校训练部证明原件。若学校撤并,可用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代替。2000年后毕业: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

③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共4页)复印件。

④入学批准书(共4页)或参军登记表复印件。

*补充材料中除“训练部证明”在原学校出具外,其他均在档案内。

*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

*1994年前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参军登记表”;1994年(含)之后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

*若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备注中填写:“在校期间无军籍”。

*凡不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的,学历认证不予通过。”并不予复议。

(7)毕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认证的方法

普通和成人毕业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丢失需到证书发放省所在的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人携带毕业证明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具体情况参见本文第3条。

(8)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提供其它补充学籍材料,我单位将电话或短信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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