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档案馆 2018-05-02

1.档案库房是档案保存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档案库房要确定具体安全负责人,负责库房内一切安全工作。

3.库房钥匙由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不得转借他人。非档案馆人员禁止进入库房。

4.库房内要有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档案装具,档案不得随意堆放;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注意空气流通。

5.库房内要有严格的“八防”措施(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盗、防高温、防强光),并做好库房内的温湿度调控工作。

6.档案库房禁止存放非档案用品,严禁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使用任何电器设备。必须配备报警装置、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测,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

7.库房内不准办公、开会、会客,做到每天有专人对库房安全进行检查。

8.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各类档案进行清点,并做好记录。

9.档案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库房的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若个人无法排除,应及时上报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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